婚姻纠纷 我是一名未婚女子,我与男友相识了两年半了,我们感情发现的很好,就因为父母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到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但是分手时我们有个约定,也立了字据,约定是这样的,我们恋爱期间我为他打过两次胎,他感觉亏欠我很多,决定赔偿我10万元作为补偿,他在名字上也按了手印,他是一名军人士官,我问一下我们这种行为有法律效力吗?现在出现纠纷了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2013-11-04 15:53 zjy880……(河北-唐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11-05 15:46
如果对方自愿赔偿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