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淮海集团公司职工住房拆迁补偿问题 我是山西淮海集团职工,于04年以每平米三百元的价格购买一套五几年单位修建的筒子楼,今年4月单位忽然贴出通知以退回原购房款为条件强行让我们搬出,并停水停电下岗威胁,致使部分职工勉强搬出,剩下的老弱病残就在这无水无电担心受怕的环境中艰难度日,还受到不断地骚扰。搬出的房屋门窗全部损坏,楼道大门不翼而飞,没有任何安全感。我们就此事找领导协商,他们避而不见,也曾向长治市委反应说管不了。也向山西媒体反应没人敢管,我们该怎么办?这是我们唯一的基本住房。这种情况我们应该不应该得到补偿?
2013-11-04 14:52 常丽萍(山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04 14:57
应该得到补偿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1-04 15:38
得到补偿的
3 张 静律师 2013-11-04 15:08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4 孙新律师 2013-11-04 18:35
可以起诉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