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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登记男方名字,是否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登记男方名字,是否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没有结婚证,同居,共同付首付,一起还贷
2013-11-04 08:31 335122……(福建-南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1-04 09:02
属于个人财产。
2 张付杰律师  2013-11-04 08:37
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
3 王来江律师  2013-11-04 08:41
如有证据证明,应为共同财产。
4 吴明勇律师  2013-11-04 08:48
属共同共有
5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1-04 09:04
需要有证据证明一块付了首付,但对女方风险较大,建议可以签订财产约定的协议,否则没有证据又没有结婚视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6 聂晓东律师  2013-11-04 09:16
你好,比照婚姻关系应为共有,但是解除同居关系时房产作为男方个人财产,需要给女方经济补偿
7 孙新律师  2013-11-04 10:15
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因此,就房产归属,除非你和男方另有约定,否则,在法律上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
8 110网律师  2013-11-04 11:35
产权证做谁的名字,如果只做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若有证据证明付了房款可以主张要回。
9 110网律师  2013-11-04 13:30
有证据证明,应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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