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 您好!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现在要离婚,双方达成协议是一、孩子归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以后不得有探视孩子和再争抚养权的权利好行为;二、孩子抚养费由抚养方承担一切,另一方不承担且再无任何瓜葛。请问条列内容合法么?能进行公证处公证么?谢谢!
2010-09-15 12:02 ESP7062(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接赟律师 2010-09-15 12:08
不得剥夺任何一方的探视权。
2 110网律师 2010-09-15 12:16
不合法。因为有血缘关系,不能通过这种方式剥夺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