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串通共同原告中一人,为被告提供假证,然后他们私下交易 父亲先于爷爷死亡,现在孙女起诉叔叔要求继承爷爷的遗产,应该孙子孙女为共同原告,但当时孙子参与了他们分割遗产,而且孙子长期借住在叔叔的房子中,(孙子和孙女因为自家的房产打过官司,当时叔叔就为孙子作了很多伪证,)我担心他们互相串通相互作伪证对我不利。如:他们分割时,只通知孙子,没通知我,分割时距孙女起诉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但孙女是在知道权益被侵犯之日的两年内起诉的,有可能孙子会做出这样的伪证说分割时通知过我等不利我的证词,法院允许这样互相做伪证吗?他们可能私下交易来损害孙女的权益,孙女怎么防范
2013-11-01 15:35 民明(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1月01日 16时05分
从应该知道时开始算两年的,只要没书面的东西,法院不会轻信证人证言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01 15:44
可以提出申诉的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1-01 16:06
若出现这样的情况质证就非常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