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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父亲现离婚,之前单位分的公租房婚后转产权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再婚父亲现离婚,之前单位分的公租房婚后转产权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之前因家庭人口较多包括父亲、爷爷、奶奶和我四人,父亲96年从单位分得普陀区房产一套,同时将原长宁区一间小面积的住房给单位,分房后的属于公租房,父亲一直缴租金和单位房子面积的差价。2000年父亲再婚,婚后2年与后母共同使用公积金将房屋的产权买下,约2万多(后母出的较少),产权写了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现父亲与后母上法院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该房产,该房屋当时的调配单怎么取得?
2013-11-01 12:13 jllxx(上海-普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玉光律师  2013-11-01 12:20
你好,你后母有权利分割房产份额。
2 110网律师  2013-11-01 12:36
产证写了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属于父亲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3 110网律师  2013-11-01 12:39
你后母有权分割,至于份额多少,要根据材料确定。
4 张向锋律师  2013-11-01 13:02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考虑原来公房分配情况。
5 原丹律师  2013-11-01 13:36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考虑原来公房分配情况。
6 袁文祥律师  2013-11-01 14:09
如果婚后购房时还有其他同住成年人的,是可以主张的,否则其他人难以主张的! 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7 110网律师  2013-11-01 14:43
你好:
    从你讲述来看,该公房在父亲与后母婚后购买产权,虽登记在父亲一人名下,但仍然是共同财产,后母也享有一定的份额。至于比例的大小,需要考虑房屋来源及公房分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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