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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您好!我是一名公职人员,有一个儿子,今年12岁,婚姻期间有信用社贷款五万,和一辆分期付款的车(还有两年还清),都是我的名字,上次起诉法院不判离,今年五月份判决书下来的,我想请问下次什么时候可以起诉?起诉了一定会判离吗?还有债务怎么分割?
2013-11-01 09:31 li6611(山西)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1-01 09:37
只有起诉才离的可能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1-01 09:54
第一次起诉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可再次起诉离婚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11-01 11:51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 110网律师  2013-11-01 09:35
第一次起诉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可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判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平均分割。
5 张国权律师  2013-11-01 09:38
你好,判决6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再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很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均进行分割。
6 孙新律师  2013-11-01 09:56
你好。
第一次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第一天就可以起诉了。是否判决离婚,要看你们是否夫妻感情破裂。债务用共同财产偿还。
7 陈晓云律师  2013-11-01 10:07
后收到判决书一方过了15+6个月之后起诉
8 孙新律师  2013-11-02 1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我的补充: 2013-11-02 11:23

更正: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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