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房和开发商开高层楼房的纠纷问题 我家原来是门市房,门前有条通往市人民医院、住院处的大道。现在开发商在我家门前盖高层20层,地基距离我家只有6米,把门前道路破开了,我们找到市里,可市里让我们 找规划局,规划局说这是与我们没关系,我该怎么办,真的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跪请哪位好心人帮帮忙,想想办法呀,多谢谢了!!!
2013-10-31 12:49 小绵羊00(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0-31 14:04
您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