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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问题
关于商标问题 2008年我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烛生活”并拿到正式商标,之后是一直从事工艺蜡烛行业。2013年3月的时候,我转让了商标“烛生活”,申请新商标“玩逸生活”,增加了新的工艺品,但是仍然包括了工艺蜡烛的销售。就是说只是商标给了别人,但是我做的事情还是蜡烛等工艺品的经营。


转让商标之后,大概是10个月时间就成功了。所以,目前我想咨询几个问题,在明年前修改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1 我在“烛生活”商标还是我的时候,做了一些报纸,电视台和杂志的报道,现在还能不能作为段历史的说明做使用?如果不能,那么,之前属于我的历史,应该怎么说明?

2  商标转让之后,我的网站就没有涉及相关的烛生活标志的使用了,但是,我网站上以前的一些图片上用的是“烛生活”的水印标志,因为数量很多,改起来很麻烦。我可以不可以做一说明呢?这些图片的发布时期都是商标还是我方的时候发布的。

3  我现在网站出现“玩逸生活蜡烛生活馆”“果冻蜡烛生活馆”一类的字样,不算侵权吧?


4  我们的品牌的卡通形象全部都通过了版权局的注册,并拿到了证书,那么有人使用这个版权,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
2013-10-30 17:47 candle……(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3-10-30 18:16
您好,根据你的陈述,解答如下:
1. 对于以前的历史,可以只陈述事实,不做扩大宣传;
2. 尽可能删除网站上的标识,以免侵权,若确实无法删除,可以做相关树木;
3. 不算侵权;
4. 可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洽谈,我们将为你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
2 110网律师  2013-10-30 18:25
1、之前对你现在产品的报道不能使用了。
2、也不能用;3、不算侵权。
4、可以固定侵权证据,向工商局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停止侵权,并索赔。
3 沈辉律师  2013-10-30 20:32
1、对于以前的历史,可以只陈述事实,但不能扩大宣传的。
2、有“烛生活”商标的需要删除的。
3、一般不算侵权的。
4、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等。
4 110网律师  2013-10-31 14:28
您好。1,“烛生活”是您经济生活历史的一段记录,历史是不容抹杀的,所以将该段生产经营的介绍以及当时的情况进行说明使用,是可以,但须注明时间范围。
2,网站上的宣传中“烛生活”水印,尽可能做技术处理,这是可以做得到的。但在初始页面上须如遗漏注明免责声明。
3,不算侵权。
4,如果有其他人的侵权行为,收集证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请为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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