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合同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我11年签合同买了房,合同注明年底收楼,房款我已交齐。但一直到现在因为各种质量问题如漏水等问题没有解决,我不同意收楼,现在销售方通知办房产证,但要先交面积补差,并自行交齐契税,再去交合同原件才能办理。想请教下,如果我办理了房产证,是否就认同我己收楼呢?房子的各种问题我还能根据原合同复印件制约开发商吗?我应该如何处理才好呢?谢谢!
2013-10-30 09:57 呆和尚98(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0月30日 10时12分
如果你办理了房地产权,就意味着你是房子的主人,肯定就是收楼了。不知道房子漏水等问题是否严重,如果不严重,一般属于开发商正常维修范畴。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30 10:00
可以诉讼解的
3 110网律师 2013-10-30 10:14
你不同意收楼也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如书面文件;
需要向开发商提出你的要求,比如维修等。
具体要看你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需要向开发商提出你的要求,比如维修等。
具体要看你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3-10-30 10:38
不具备收楼条件,有权拒收而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