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问题 你好!我是长沙岳麓区的。我家里是2007年拆迁,等到安置的时候,地方政府以我没有结婚为由不给安置,如果我是男孩子那没有结婚也是有安置的。国家的政策不是这样,怎么到了地方就是按地方来办事?请问这到底是合理的吗 ?
2013-10-29 21:59 王敏顺(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11-07 11:57
你好,严重违法的
依法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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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龙成律师 2013-10-29 22:36
不合理。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29 23:03
是不合理的。
4 110网律师 2013-10-30 10:25
这位朋友:
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比如户口性质等,看能否安置。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南通程资深律师团。
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比如户口性质等,看能否安置。如有疑问,可联系湖南通程资深律师团。
5 孙新律师 2013-10-31 15:21
你好,政府以你未结婚为由不给安置属于违法,你可以通过行政途径维权,详情联系征地拆迁专业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