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子签了2年,我住了一年,第2年不想住了,有什么违约责任吗? 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责任,也没有交押金。
2013-10-28 14:37 y15101……(江苏-常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10月28日 14时50分
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违约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合同法》第222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上述所列情形的话,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上述所列情形的话,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28 14:38
这是违约 的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0-28 15:06
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3-10-28 14:40
合同没有约定看对方有没有什么实际损失。对于预期违约,要提前通知对方。
5 宋鑫律师 2013-10-28 14:41
你好,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