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对面车辆,我撞人了,该怎样赔偿? 为躲避对面车辆,我开面包车与迎面驶来的一辆无牌无照的摩托车相撞,现在骑摩托车的人在重症监护室,请问我应该负有怎样的责任,和赔偿呢?摩托车本人没有驾驶证。
2010-09-14 12:05 蒋江江(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9月14日 16时47分
首先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认定的吧,如是同等责任,你只是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鉴于你只有交强险,建议你不要再出各种费用了。
2 孙新律师 2010-09-14 12:30
应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区分责任的大小。如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申请复核。
3 孙新律师 2010-09-14 12:56
您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对面的车辆违反交通规则,是险情的制造者,就由其负责。
如果您是违反交通规则,制造险情的一方,就由您负责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对面的车辆违反交通规则,是险情的制造者,就由其负责。
如果您是违反交通规则,制造险情的一方,就由您负责
4 陈艳律师 2010-09-14 13:51
先看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如有你的责任的话,则由你的保险公司在应理赔的数额内理赔。不足部分由你自行支付。
具体数额可以咨询律师面谈
具体数额可以咨询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