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露台在不影响小区和城市风貌,邻里的利益以及安全的情况下,可否挨墙搭建很小的阳光房。 小区临江,一二楼是门面,自己房子在三楼,有一个私人40平米的露台(自己购买无所有权,有使用权,且只能自家出入)。该露台不论从小区内或小区外都是看不见的,为利用平台,欲挨着露台的外墙,搭建一个几平米的阳光房,该阳光房的搭建绝不会影响邻里的利益、小区安全和风貌以及楼下门面的防水,说白了,除了楼上的人能看见该阳光房,外面都看不到的。如此搭建,可否?
2013-10-26 00:33 鑫星718(四川-绵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26 07:29
要审批的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3-10-26 13:30
您好,不得擅自搭建,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3 胡爱军律师 2013-10-26 07:37
需要经过城管等部门审批才可以的
4 尹朝阳律师 2013-10-26 11:32
须经规划审批。
5 110网律师 2013-10-26 14:12
您好。不能私自搭建,否则必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