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 丈夫在2007年将我俩拆迁所得的宅基地指标以12万元转给李某,在未确认宅基地具体位置时,本人明确反对并没有任何的签字确认。现在该宅基地市值60万元左右,而所有人仍在丈夫名下。当时协议签订时(注:本人没有任何签字确认)明确若违约将赔给李某10万元违约金,现在李某若起诉,请问该宅基地会判给谁。若我方坚持要回宅基地,大概赔给李某多少钱?
2013-10-25 15:57 不解人(广西-钦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黄睿娴律师 电话:13978878327 2013年10月25日 16时17分
只要双方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按协议处理。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3-10-25 16:04
需要看证据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