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这样做犯法吗 您好;我是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满井子村的一村民,我村在2011年招商引资中一次性获得土地补偿款若干,关键就是分配的问题,我村现有长居住的非农业人口30人左右,想参加土地补偿款分配,终因全村投票没有通过,投票结果,及镇政府领导签字至今在村委会保存。直到前几天这批预留款仍在村委会账面上,直到今年4月份产生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又提起给非农业分配的问题,经若干次村民代表的表决尚未通过,而村委会领导在没有任何正常的手续下,一,村委会四个人其中一委员没签字。二,19个村民代表无一签字。三,因村理财小组迟迟不选至今没有产生,上一届理财小组因责任重大前两天当着镇领导及村委会的面,把理财公章交给镇领导。而镇领导转身又交给了村主任。四,在这三无的情况下而镇领导把此项款就给批了,也就是说强行给分了。请律师帮忙指点我们农民如何维权。
2013-10-25 15:42 164815……(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10-25 15:45
您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2 孙新律师 2013-10-25 15:58
找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3 齐志龙律师 2013-10-25 16:39
收集证据投诉或起诉
4 王学福律师 2013-10-25 18:57
你们可以起诉维权。
5 孙新律师 2013-10-25 19:45
上级政府部门信访
6 孙新律师 2013-10-25 21:23
协商不成信访,不成再起诉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3-10-26 22:32
未经民主程序,分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