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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受伤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因公受伤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我三年前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赔偿大约十九万元。现我与妻子因感情不和想要协议离婚,就该笔赔偿费用的分配发生了纠纷。请问交通事故受伤后所得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3-10-25 13:21 廖述米(湖南-邵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10-25 1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因此,本案中,您受伤所获的赔偿,应属于您个人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3-10-25 14:14
不完全属于
3 孙新律师  2013-10-25 14:37
不属于
4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0-25 14:43
你好,因交通事故赔偿的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3-10-25 16:04
这位朋友,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2013-10-25 16:59
应属于您个人财产,但可能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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