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产权问题 1997年与陈广新结婚,居住父母留下的北房两间,《陈广新母亲1976年去世》1978年陈广新父亲再婚生一女。2001年陈广新父亲去世。2002年本人与陈广新夫妻出资旧房翻盖,本人于2013年3月11在安新县人民法院协议离婚,陈广新自愿把夫妻共同财产归本人《陈亚娜》所有。陈广新继母起诉陈广新把所有财产归陈亚娜,侵犯了她的继承权,法律给予支持吗、
2013-10-24 14:10 陈亚娜(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24 14:12
是否支持要看证据如何的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10-24 22:3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3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0-24 14:13
你好,能否支持根据具体案情及证据确定。
4 李建成律师 2013-10-24 15:09
你好,需要证据证明。
5 孙新律师 2013-10-24 16:06
这个共同财产是指的房子吗?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