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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暖气跑水责任认定问题
关于暖气跑水责任认定问题 物业贴的注水通知是2013年10月6日-12日,2013年10月17日晚,家里很冷,我就找门卫拿了楼道暖气管道的钥匙,打开进水阀门和出水阀门看了下,管道里根本就没有水,当时太晚了,就没有找物业或暖气公司。可能是当时阀门没拧紧,18日凌晨暖气公司注水,暖气跑水将楼下的客厅和餐厅的屋顶浸了。后来打听了,第一次注水后,我家楼道暖气打压不够,所以就停止注水3天,18日凌晨才又注水。停水和注水都没有通知,我并不知情。请问我应该负全责吗?物业或供暖公司有没有过失?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案例?
2013-10-24 11:55 nongda……(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10-24 12:31
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3-10-24 11:28
你好,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10-24 12:11
你有过错,暖气公司也有过错,应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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