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加班如何界定的问题
关于加班如何界定的问题 现在公司每天规定早9点晚6点工作,午休一小时,但强制要求每天早上8点55就必须打卡到岗,那每天多出这个5分钟应如何计算,是否属于加班行为,还有就是每周只有单休一天。
2013-10-24 09:48 sunxlw(北京-朝阳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0月24日 09时54分
你好,首先对于你所说的5分钟很难要求算作加班时间要求加班费用,但是每周只休息一天,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加班费用。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建议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24 09:51
这是应该有加班的
3 靳双权律师  2013-10-24 09:50
休一天肯定有加班费的
4 李建成律师  2013-10-24 09:50
您好!是有加班费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