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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纠纷
拆迁安置纠纷 您好:我对省检不予抗诉不服。理由是省检认为我对结算金额予以认可。我不服,如果我认可金额就不可能打官司了,更不会到省检。省检还认为协议履行完毕,我也不认可。省检认为协议合法有效,这点我认可,因我只诉求开发商按拆迁协议履行。
  回迁时开发商多收取了多项费用,并且给开了收据。回家后我发现开发商多收钱了,找到开发商,开发商不理,于是诉之法院。法院认为我在领取拆迁补助费时和交款时签字了,就推定为我对结算金额认可,协议履行完毕。我不服,我认为这只是履行财务手续,开发商收取各项费用应依据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而非回迁户计算。请问侯律师省检不抗诉,我该怎么办
2013-10-23 23:33 玲珑1963……(吉林-长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24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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