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因为赔偿所得68417元,但是对方付的是现金支票,而且要到公证处公证的,公证处要求付个人所得税,所以想问问这个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
2010-09-13 13:24 ZfT1696(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3 13:39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具体可以联系面谈。
2 王平律师 2010-09-13 13:40
公证处要求支付个人所得税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另外所获赔偿要求缴付个人所得税没有法律依据。
3 李军律师 2010-09-14 10:37
公证处怎么会有权要求你支付个人所得税呢?
另外,你赔偿所得到底是什么钱?如果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从你的数额来看,没有达到征税的起点;
需要帮助,建议来电联系预约专业律师当面详细咨询。个人资料中的劳动维权专业博客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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