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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机关的判案有些不认同。那么起诉到法院,法院会重新了解情况,还是按照公安机关的判案
对公安机关的判案有些不认同。那么起诉到法院,法院会重新了解情况,还是按照公安机关的判案 双方轻微伤互殴,对方女性对我方人员造成多处抓伤,但是对方2名女性没有被列入互殴人员,只有一名男性被列入,我们这有伤检鉴定有抓伤(已经签字),但没有录像。现在不同意调解(还没签不同意调解),也没有结案,因为觉得不公正。

1那么如果我们签了不同意调解,并且结案。是不是就等同于默认排除了那2名女性?这样去法院理赔的时候,法院是不是就不会在核实,而是认定公安机关的判断呢。
2不太认同公安机关的判断,没有结案,而直接去法院,公安机关能判我们没有结案的责任吗。因为我们不太认同。而公安机关也不一定改变他们的判断。
3之前签字的那个伤检鉴定,对再追加那2名女性有影响吗。因为那时候她们没被列入
2013-10-23 09:42 yuyist……(北京-石景山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电话:4006777998  2013年10月23日 09时54分
您好!这个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而定!
2 孙新律师  2013-10-23 10:12
建议电话联系详细说明情况,法院一般会重新审理。
3 孙新律师  2013-10-23 10:13
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而定!
4 刘青芳律师  2013-10-23 10:14
你好,可以向法院另行提供证据。
5 孙新律师  2013-10-23 10:15
是否有那2名女性参与需要证据证明。
6 靳双权律师  2013-10-23 10:25
女性是毫无疑问
7 怀向阳律师  2013-10-23 15:33
1、你们不同意的话,公安机关是不能结案的。如果你们同意调解,可以要求追究那两位女性的责任呀。
2、如果公安机关没有调解协议成功,你们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诉,如果调解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另行起诉的。
3、伤情鉴定是对你们伤情的一个鉴定,没有责任人的情况。
8 徐卫东律师  2013-10-23 20:54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决。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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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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