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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我于10年8月22日与人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一套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 当时付对方5000的

定金。合同额35.8万。合同上是首付9万,剩余的贷款! 
  贷款时中介告之,可以操作下给多贷点。当时资金需要周转,也就心动了。和卖方商量,在原合同上更

改了首付(首付成了1.8万)。通过中介申请贷34万,办理完贷款手续,银行贷款也批了。需要办理房产

更名,办理房产证、进行银行抵押时。卖方突然要求付原来的9万首付,考虑到人家也是帮过我们,我们

就准备了9万要付首付。可对方又突然要求付全款。不然不和我更名。付不了全款就不卖了。 
  我想咨询律师 
1、我们原先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首付不足全款的30%。此合同有效吗? 
2、合同首付更改后(几份合同统一都改了)更改了首付,还有效吗? 
3、中介给我操作贷了34万(这事违反银行规定,但中介都能做到),这件事情能影响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吗?
2010-09-13 11:39 mhstor……(山东-潍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13日 20时06分
你是有合同的,对方是不能随便更改的,这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我有个问题是你既然把款都贷到了为什么不给对方呢?你如果已经贷到了款,那你应该支付给对方全款的。
2 110网律师  2010-09-13 22:32
合同有效,只要更改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就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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