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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忙!!
帮帮忙!! 何律师:
    您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余,看我的留言。我咨询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表妹在扬州出了车祸,腿部的皮肤组织受损,所以进行了植皮手术,住院时间也比较长,腿部留有疤痕。现在想咨询的问题是:
1.因为在事故之前,她刚进一个公司工作,属于实习期,公司没有帮她缴税及保险,所以原本4000的薪水,只能赔偿2000/月。如何让肇事人赔偿全部??
2.因为进行了植皮手术,腿部的疤痕要6个月之后才可以进行“除疤手术”,这个费用肇事人是否应该承担??
3.目前已经具备出院条件,但需要在家休养,在家休养的费用及护理费用,肇事人是否应该承担??
补充说明:肇事司机在二次逃逸后被抓住
2010-09-13 11:04 small-……(江苏-扬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3 11:17
1、属于误工费,一般法院会要求拿出相关的缴税证明。你们可以要求公司出具相关的工资证明,看能否得到全部赔偿
2、你们可以直接要求肇事人支付植皮手术的相关费用及后续治疗费(后续的除疤手术)
3、肇事人应当承担相关的护理费用等,但需要法院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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