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时效过了吗?可否要经济损失赔偿? 单位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到下家单位找工作,下家单位因为我不能 出具离职证明不予录用我,导致我不能到新单位上班。请问我可以请求原单位不给出具离职证明的经济损失吗?新单位同意支付我每月12000元的薪资。
我是2010年12月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仲裁,现在再审刚结束。请问我现在向仲裁提出这一请求,时效过了吗?
我是2010年12月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仲裁,现在再审刚结束。请问我现在向仲裁提出这一请求,时效过了吗?
2013-10-21 19:21 kettyk……(上海-虹口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21 19:24
时效没有过的,你可以申请仲裁的
2 李军律师 2013-10-21 20:25
已经处理过了,不能重复审理。
3 110网律师 2013-10-21 23:20
建议你和现单位及时沟通协商保住这份新的工作,可将劳动仲裁协议书先交给新单位过目争取得到新单位的理解,然后及时申请劳动执法部门监督原单位出具正式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 张向锋律师 2013-10-22 09:01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