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纠纷 律师你好,我(甲方)有一新商铺,首次出租,与(乙方)签定了协议,每月租金5000,租期从2010年10月10至2011年10月1日,目前尚未把钥匙交给乙方,乙方只交了押金2000元,还没有交付租金。如果我现在不想出租给乙方,请问应该如何解决,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010-09-12 20:34 lyh28(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2 20:38
看乙方是否有违约行为
如果严重违约
可以提起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严重违约
可以提起解除租赁合同
2 孙新律师 2010-09-12 21:51
看你们之间的协议是如何签订的,如果乙方存在违约可以不租给他;如果你终止合同 你违约 那么要承担违约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0-09-13 09:29
一看对方有无违约,如有违约情况你可单方终止合同;
二是如果对方无违约情况,而你确实不想出租,你可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金。
不详事宜,可来电咨询。
二是如果对方无违约情况,而你确实不想出租,你可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金。
不详事宜,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