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010年8月8日,本人驾驶一辆大型载货汽车途经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里塔镇206国道路时,由于路面维修,需左拐借道行驶时,遇对方来车,避让暂停时,后方一辆小型货车追尾,导致他方车上乘座人两腿骨折受伤,现经路东交警中队认定为次要责任。现已于本月2号申请复议,对方当事人现也已上诉至南城法院。我想咨询一下您,交警这样认定是否有法可依,如果我方上诉,能否胜诉?由于我方车已被交警扣压一个月了,事情比较急,希望您能尽快回复我.
2010-09-12 20:14 hex255(江西-抚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2 21:34
由交警依法认定,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
2 110网律师 2010-09-13 08:57
我是抚州市本地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建议你的交通事故及时聘请律师进入,既然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不管其复议是否会改变,你要准备应诉等事宜。。。。,及时联系我咨询或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