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十九岁买房 丈夫罹患肺癌,与妻子一起买了套房子想留给儿子,贷款买房时由于儿子不具有还款能力,贷款合同书写的是三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三个人的名字,请问:那么这套房子是不是三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将来房子转户什么的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2010-09-12 19:54 cUL5171(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2 20:15
是三人共同财产,一旦丈夫不在人世,他的份额将由妻子和儿子继承,将来妻子将自己所有份赠与儿子即可。不会有什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