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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年,离婚麻烦吗?
分居多年,离婚麻烦吗? 分居多年,女方再婚,因为事实已经离婚,男方应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呢?如果女方不在场,或者不同意出席到婚姻登记处,又应该怎么办呢?谢谢!还想问问如果女方不出席婚姻登记处,可以告她重婚吗?女方在第2次婚姻有个孩子。因为第1次婚姻,4岁就 离家了,没有尽责任照顾子女,也没有提供教育费,可以追讨吗?谢谢
2013-10-20 13:40 ddeeed(重庆-巴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何青超律师  2013-10-20 13:41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2 110网律师  2013-10-20 13:42
您好!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3 陈晓云律师  2013-10-20 13:56
离婚只能在民政局或法院办理。
民政局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法院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3-10-20 15:26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其支付子女抚养费。女方未解除前一段婚姻关系之前,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以控告其重婚。
5 乔春长律师  2013-10-20 16:52
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6 冉兵律师  2013-10-20 17:01
协议离婚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
7 陈爱洲律师  2013-10-20 20:38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8 110网律师  2013-10-21 14:34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向公安报警。其他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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