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现在用什么方法可以避免到时候的麻烦!
现在用什么方法可以避免到时候的麻烦! 我用我父亲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到今年底房子才交钥匙,可是我父亲上个月查出是肝癌晚期,现在身体每况愈下,可是公证处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不给做公证,我还有姐妹兄弟,老父亲也很着急,想尽快的解决这件事情,现在想请问律师们我们现在应该让父亲写个什么样的具有法律效益的申明来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的,这个要有什么样的程序,要有什么人在场,要什么人签字!!谢谢!!
2010-09-12 17:30 低度红唇(山西-阳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2 21:04
您好,只能公证谁享有这个房屋权利的继承权,或者立遗嘱,立遗嘱要求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在场。
2 孙新律师  2010-09-12 23:33
全家人一起签订个协议皆可
3 朱君秀律师  2010-09-13 17:24
答;你爸爸立遗嘱并经过公证,等房产证发放后办理变更登记过户即可。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