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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把夫妻共同财产以超低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同事兼朋友,09年6月份卖的房子,10年4月份起诉离婚
男方把夫妻共同财产以超低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同事兼朋友,09年6月份卖的房子,10年4月份起诉离婚 男方把夫妻共同财产以超低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同事兼朋友,09年6月份卖的房子,10年4月份起诉离婚,这套房子女方能否追回?
2010-09-11 20:36 妈咪1(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1 20:43
可以起诉追回房子。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2 孙新律师  2010-09-11 20:43
可以起诉要求拿回房子
3 110网律师  2010-09-11 20:57
你好!苏律师简答如下:因健犯共有权而无效,没有时间限制。
4 110网律师  2010-09-12 17:14
可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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