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里我该如何维权? 今年8月20号,我在国道上正常行驶时,为了避开路上的坑就向左打了一下方向盘,结果跟在我们车后行驶的一辆摩托车撞上了我的左侧车尾,摩托车倒地,骑车的人摔在地上,我们报警后,来了120救护车送摩托车司机到医院,司机住了4天院,医药费2000多,我们当天交了一万元押金给交警队,开出了我们的车。后来去交警队处理时,交警的大致意思是:责任是各负一半 ,既五五开,但是他们认为我们有保险公司,所以要我们负担所有的医药费,另外还要给修车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我认为这样对我不公平,而且交警的意思是让我们双方协商,本来就是因为协商不成,才报警的,现在就搁置在那儿,我想请问:交警能不能这样不作为,就是让我们自己协商?我应该怎么办?请帮帮我!!!
2010-09-11 20:20 wendy刘(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1 20:25
交警应该作出责任认定,然后,根据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的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9-11 20:48
你可以不同意协商。协议不成立,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 110网律师 2010-09-11 20:56
如果不同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诉讼解决。具体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