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事借钱不还了,人也消失了 在北京上班的时候认识的同事,向我借了一千块,到现在人也联系不上了,后来才打听到他也向其他同事借钱了,也都联系不上他,总计大概三千五百多吧,这构成诈骗吗?可以报案吗?谢谢!(这人是吉林的,现已回老家,有其身份证号和照片,无其他信息)
2013-10-15 22:48 chuhe2……(北京-海淀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10-15 22:50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及时向法院起诉吧。
2 吴明勇律师 2013-10-15 22:50
可以报案
3 李建成律师 2013-10-15 22:51
您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4 110网律师 2013-10-15 22:54
是欺骗行为。诈骗是否成立看怎么履行的和借口类的具体行为。
5 110网律师 2013-10-15 23:03
有身份证就能调集他的户籍信息,建议积极搜集证据起诉维权。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胜诉后如果对方不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 110网律师 2013-10-15 23:18
你好:起诉解决
7 怀向阳律师 2013-10-15 23:48
你好,个人认为不宜认定为诈骗,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及利息。
8 赵江涛律师 2013-10-16 00:02
及时向法院起诉
9 徐卫东律师 2013-10-16 09:04
协商不成,您只能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但耗时费力 ,您自己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0 孙新律师 2013-10-16 09:05
不构成,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11 李同红律师 2013-10-16 09:21
你好,建议报案。
12 孙新律师 2013-10-16 10:20
建议积极报警
13 孙新律师 2013-10-16 10:34
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