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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用工的.
关于人事用工的.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行业自已制订的规章制度中有一条关于产假的条例只说产假90天,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这是按《劳动法》制订的。但是我们四川省有个条例说母乳哺养可以加30天产假。我们企业是否应该执行再增加30天呢?
2010-09-11 12:30 soe3446(四川-广元)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1 12:46
法定大于约定
2 喻远军律师  2010-09-12 08:48
以法律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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