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实际面积与购房合同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说是93.14,可到交房的时候说是多出了4.2,合同上标注的是以实际面积结算,要多收1万多元。合理么?房屋交房日期本来是6月30日,可是直到10月1日才通知我们交房这样算是违约么?
2013-10-14 14:42 263610……(陕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10-14 14:46
误差在3%以内的,由买房者补足差价
延期交房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
延期交房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14 15:46
你好,误差在3%以内的,由买房者补足差价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0-14 21:08
如果误差在3%以内的,由购房者补足差价。
4 康治斌律师 2013-10-20 18: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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