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 我是原告,起诉第二次,他同意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在我,就一套房子是共同财产,房子按竟价在100万(89个平方)是我要的,到时候法院判决的话,我付不出钱怎么办,是不是房子要拍卖,我们母女一直住在里面,孩子在读六年级,学校就在房子旁边,他有拆迁房,我应该怎么做,请各位律师指点。
2010-09-11 09:27 zhangc……(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11日 09时36分
放心吧,人都有居住权,只管住就是了,有钱就给,没钱就住,法院决不会拍卖的
2 孙新律师 2010-09-11 09:31
房款可以折抵一部分孩子的扶养费,不足部分你必须支付现金,但法院一般不会强行拍买你的房产的。
3 李军律师 2010-09-11 11:24
你拿不出钱,对方就不一定同意房子给你了。
如果同意给你,你们只有一套房子居住,一般不会执行的。
最好请律师。
如果同意给你,你们只有一套房子居住,一般不会执行的。
最好请律师。
4 110网律师 2010-09-12 08:10
由于是唯一住房,可以不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