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我租了一套2室1厅1厨1卫的居室(租期1年),今年7月份又将其中1室租了出去(口头约定租期1年,但合同未写明租期,只有约定如果住满1年,房租按每月减20元退给租方)。合同约定先交3个月的房租,其中1个月的房租做押金,且约定非因房东原因,租方要提前退房的话,押金不退。现在租方住了将近2个月(到9月20号满2个月),就要退房且要求退押金。我认为因为租方自己的原因要求退房,不应该腿租金。请您给予指导!谢谢!
2010-09-11 09:22 Hoc8668(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9-11 09:26
可按合同约定不退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