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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来北京旅游遭遇交通事故,能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吗?
辽宁人来北京旅游遭遇交通事故,能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吗? 受伤者是辽宁省城镇居民,来北京旅游逛街时被公交车撞伤,约9级伤残。我想请教一下:他是否属于城镇居民的赔偿对象?是按北京市还是按辽宁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
2013-10-13 18:04 hbx668(北京-大兴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10月13日 18时12分
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
2 孙新律师  2013-10-13 18:10
建议你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赔偿,这样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
3 李建成律师  2013-10-13 18:49
您好!建议你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3-10-13 19:04
是的,按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
5 徐卫东律师  2013-10-13 19:18
参考如下  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   受诉法院所在地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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