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我是否要负责 我在7月21日转租了一家店转的时候她告诉我12000把店转给我店可以做到9月10号。到时候就要叫租金了。现在我时间到了和房东说不租了。房东告诉我他和前面的人签了3年的合同,店要做满3年才能归还他。我和我的上家签的合同没有关于房屋租住的内容。而他现在却说他把他和房东的原始合同给了我。我却没有看到也没有签别的收据或合同。他现在说责任都在我东西部让我搬走还要我必须再租一年。我没有这能力也不愿意再做了。这件事我需要负责吗
2010-09-10 20:16 陈凌云(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0 20:23
不需要负责
2 110网律师 2010-09-10 20:24
如果你没有签订什么租赁合同的话,你是没有什么责任的。
3 李军律师 2010-09-10 22:56
你不需要负责。
4 110网律师 2010-09-11 07:13
没签合同,再租一年没有依据。
5 李秀华律师 2010-09-11 20:27
你不需要负责.你可以不用再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