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在厂内开了一家小店,并签定了合同。合同期为两年,期限为2008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14日。合同上没写房租,但有口头协议。不收房租,是为了为厂里的工人服务,但要交管理费100元和水电费。一年下来厂里破产,但还厂里还有服装厂的存在,在这期间厂里管理人员对我说生意不好就不要交管理费了,电费是服装厂出的,现在厂里的土地已被另一家厂家拍买下来,我想请问律师,以前的合同还有效吗?
2010-09-10 14:32 DYM1124(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0 14:33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 110网律师 2010-09-10 14:33
还有效,下家应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