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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工伤咨询 我是铁路职工,2001年因工受伤。经单位鉴定,2001年鉴定为工伤,定位6级伤残。现在家带病休息,单位要求我上班,我因有病不能上班。应该如何解决?
2010-09-10 12:26 厚福(黑龙江-鸡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9-10 12:28
可以直接要求单位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如果有工伤保险,可以要求单位协助办理工伤赔偿事宜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0-09-10 12:52
可以要求调换相适应的工作岗位。
3 110网律师  2010-09-21 19:26
可以直接要求单位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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