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严重不实,这样的合作能解除吗? 我公司今年6月份与一家公司进行合并。合并没开股东会,只搞了个股东书面表决,后面20多天时间,原法人代表(董事长)没到公司上班,中间什么会也没开,突然,就宣布法人代表已经变更,只宣布了一下资产评估结果,除原法人代表外,当时所有的股东都没看到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其他董事在合并前也没看到,上面也只有原法人代表一人的签字,没经过董事会与股东会的确认,现在大家都知道资产评估报告严重不实,基于这个原因,现在除原法人代表(现到对方公司上班)外,我们的股东都不再想与对方合作,请问有什么方法,来解除合作协议?谢谢!补充:对方是大股东,占70%的股份,不想解除合作,怎么办?
2010-09-10 09:50 ZVZ7361(安徽-池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0 10:08
既然是合作,就应该以诚信为准则。你们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评估。
2 朱君秀律师 2010-09-10 10:12
答;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侵害公司利益时,1%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如果用尽内部救济,可以推选代表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