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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工伤
海员工伤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些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去一个国际远洋的船上实习三副一职,现22岁,不幸上班第一天就出了意外,现大腿已被截肢,我是被江苏的一个劳务派遣安排上船的,该船船东和总公司都是台湾的,康复装完假肢之后,我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要进行工伤鉴定,却遭到拒绝,老板安排我去做了一个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赔偿。请问我们是否可要求他们两个公司的双重赔偿,如果到时他们的赔偿金额我们不满意,该怎么办?他们应承担哪些责任?若通过法律程序我们又需要做些什么呢?急盼回复!谢谢。。。
2013-10-10 00:52 恒ing(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10 07:53
这要看他是否有过错的
2 丁自勇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2013-10-10 09:20
丁自勇律师法律意见:
1、你的伤害有2个方面的法律关系:一个是劳务派遣关系;一个是海上保险关系。
2、你可以选择海上保险关系来索赔,这样的话,赔偿会高一些,而且更有保障。
3、建议你聘请专业的海事律师帮助你维权。
3 胡爱军律师  2013-10-10 08:13
不可以要求双重赔偿,可以根据工伤等级,要求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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