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1996年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当时的做法是按照户籍人口分地,同村村民甲找到我家想占用我奶奶的份额要一份地自己种,因当时我家地较多就同意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随后甲将此地登记在自己名下,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近期,我家想要回此地,经与甲协商,其承认当年事实,但不愿返还。
如村委会能出具材料证明当年按户籍分地标准及对当年占用他人名额要地的现象进行解释;甲又承认当年占用奶奶名额要地的事实,请问我能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如果起诉胜算有多大?
谢谢各位律师帮忙
如村委会能出具材料证明当年按户籍分地标准及对当年占用他人名额要地的现象进行解释;甲又承认当年占用奶奶名额要地的事实,请问我能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如果起诉胜算有多大?
谢谢各位律师帮忙
2013-10-09 22:34 喵喵mmm(北京-大兴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10-09 22:35
您好!这个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而定!
2 110网律师 2013-10-09 22:36
先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胜算是要看你掌握的证据和控辩能力的。
3 常路律师 2013-10-09 22:40
您好!
1 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2 详情来电咨询。
1 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2 详情来电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3-10-09 22:42
据你所讲应归还于你,但是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5 孙新律师 2013-10-10 06:05
你好,第一、甲已办理了经营权证书,如果你真起诉,甲肯定不会认可当年事实。
第二、村委会虽出具了材料证明,胜算的可能性也不太大。
第二、村委会虽出具了材料证明,胜算的可能性也不太大。
6 孙新律师 2013-10-10 07:02
可以起诉维权
7 李同红律师 2013-10-10 07:18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8 徐卫东律师 2013-10-10 08:14
承包权登记在对方名下,无法主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孙新律师 2013-10-10 09:29
你好,甲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胜算可能性小。
但也要依据您掌握的证据情况。
但也要依据您掌握的证据情况。
10 怀向阳律师 2013-10-10 10:04
你好,甲将使用你家的土地过户于自己的名下,是一种侵权的行为,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变更土地承包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但注意,自你们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分割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有可能已经过诉讼时效了。
但注意,自你们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分割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有可能已经过诉讼时效了。
11 靳双权律师 2013-10-10 11:31
胜诉的机率较大。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本人为专业的房产律师,具体问题欢迎来电详询。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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