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 新成立的物流公司,找了一个不懂建筑施工的人给他施工,造成延误工期,施工的人投入160万,物流公司于今年5月和施工人签了一个补充协议,让施工人在7月31日前工程全部完工,若不能完工,就不给钱,现在物流公司要清施工人,一分钱不给,这合理吗?
2010-09-10 01:18 张井泉(辽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9-10 05:50
严重违反劳动法。
2 王军律师 2010-09-10 09:39
不合理。
3 毛健民律师 2010-09-10 09:41
不合理,更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