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 你好!我在温州瑞安这边开一诊所被卫生所查到;第1-2次只是收走药品器械;;后来说我是对我进行了行证处罚30000元;会不会太重了呢?现在文书已送到我手里;我该怎么办?可以行证复议吗?因我是什么证件都没有 的;我是外地人;;
[这样的罚款是不是合理的]要怎么行证复议呢?程序要怎样走呢?能给我讲详细点吗?如果不去交罚款会怎样;期待详细的回复谢谢
[这样的罚款是不是合理的]要怎么行证复议呢?程序要怎样走呢?能给我讲详细点吗?如果不去交罚款会怎样;期待详细的回复谢谢
2013-10-09 09:55 求助人123……(浙江-温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10月09日 10时04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我的补充: 2013-10-09 10: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我的补充: 2013-10-09 10:51
你的情形已经涉及到触犯刑事法律,如果被追究可能受刑罚处罚,建议尽快缴纳罚款,停止非法行为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09 09:59
这是违法的
3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3-10-09 10:42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没有追究你刑事责任你还想不交罚款???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0-09 13:51
我建议你交纳罚款算了。
5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0-09 15:33
违法行为
6 110网律师 2013-10-09 10:03
是违法行为
7 110网律师 2013-10-09 12:23
建议将罚款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