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危房改建、拆迁问题 属于上海农村的危房,所属区域是在规划拆迁内的,说两三年内拆迁的,所以宅基地批复已经停批了。另外,我们有四代人同堂,有两张户口簿,爷爷奶奶的户口和我们是分开的,照理说我们可以另外申请宅基地造房的,但是村里面也说我们要拆迁了,如果申请了宅基地造房就不能享受拆迁待遇了,请问是否真的是这样的呢?
2013-10-09 09:35 caimei……(上海-青浦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付杰律师 2013-10-09 09:40
属于动迁安置对象的,应当享受安置利益,与是否申建宅基地房屋无关。
2 周斌律师 2013-10-09 09:50
这样是不对的。
3 刘智慧律师 2013-10-09 10:12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而未建房的,可以要求相应的面积补偿。
动迁补偿款待遇,应依据上海市规定与动迁基地口径理解。在相关规定中,可建而未建的房屋的动迁待遇应有体现,但与已建房屋的情况不能混同。
动迁补偿款待遇,应依据上海市规定与动迁基地口径理解。在相关规定中,可建而未建的房屋的动迁待遇应有体现,但与已建房屋的情况不能混同。
4 110网律师 2013-10-09 11:04
不是的。可以申请建房。但具体的要看是什么地域、什么性质的拆迁?具体可来电咨询。
5 张向锋律师 2013-10-09 13:35
需要依据当地拆迁公告来确定。
6 王晔律师 2013-10-09 17:24
属于动迁安置对象的,应当享受安置利益,与是否申建宅基地房屋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