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 我驾驶机动车和一个骑自行的51岁的女性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非机动车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在交强险范围内我全额赔付,超出部分我付60%。现在伤者住院治疗,诊断为第12节脊椎有点损伤,医生建议休息1到3个月。目前为止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7000多元,我上了交强险和三者10万。请问伤者要求赔偿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是由我负责出还是保险公司负责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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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20:54 kevinc……(北京-房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祝永根律师 电话:13141427548 2010年09月10日 12时41分
你好!
在强险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超出部分根据责任认定来承担!
在强险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超出部分根据责任认定来承担!
2 孙新律师 2010-09-09 21:04
再保险额度内由保险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0-09-09 21:05
你垫付后,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于你
4 孙新律师 2010-09-09 21:30
你好!如有不明,可以给我打电话进行咨询。
5 赵江涛律师 2010-09-09 23:02
要看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