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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房屋买卖 左律师,您好!我来自江苏盐城,我叫仇海红。向您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父亲于2008年6月跟我们当地南阳镇新洋村的一户人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这套房子是拆迁后在其他地方重建的。当初签订的是四十九万元整(含宅基),付款方式:首付15万,付到40万,我们拿钥匙装潢,还有九万是等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都办理到我父亲的名下是付清。目前我们已付32万,今年年初房主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涨13万,我们没同意,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今天我刚得知他将房子以65万卖给了其他人。左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让房主退钱的话能退多少,还有就是去年12月份的时候我父亲跟房主协商先让我们装潢,因为我元旦结婚想弄个新房,房主也答应了,目前已装潢60900元,还有洁具16000元,门32000元未拿回来,定金已付,另外门是定做的。我想问一下,这些定金已付的东西能不能按照总价全额退钱给我们啊?
2010-09-09 19:55 qhhkof(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09 21:44
你们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协商不好还可以依法起诉解决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0-09-11 15:39
你们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其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的父亲名下.当然你们也可以退房,要求对方承担你们的全部损失,包括你上列所的项目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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